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市临平区星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划分与人员履职管理,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履职规范、考核有据的岗位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机构运营效率与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心《招聘管理制度》《员工任用制度》等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结合中心公益服务、项目运营、基层社工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规范中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划分与人员履职管理,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履职规范、考核有据的岗位管理体系,提升机构运营效率与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心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结合公益服务、项目运营、基层社工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心所有正式在岗员工、项目专职人员、返聘工作人员及纳入中心统一管理的各类岗位人员。岗位设置、职责界定、履职、调整、考核、撤销等管理工作均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岗位管理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合年度工作规划、项目服务需求、机构发展规模科学设置岗位,实现岗位配置与工作任务精准匹配;2.权责统一、分工明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责任到人,实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3.人岗相适、动态适配:结合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综合素质合理配置岗位,动态优化岗位设置;4.履职尽责、依规考核: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依据开展履约管理与考核,并与转正、调岗、薪酬、评优、续聘挂钩。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岗位权责管理
第四条 岗位设置规范
中心岗位统一划分为管理岗、行政岗、项目运营岗、专业社工岗、辅助服务岗及特聘顾问岗六大类别,全部纳入岗位台账管理,定岗定责、定编定员。岗位设置、新增、撤销、合并、调整须履行审批流程,由行政人事部发起申请,经理事会及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岗位职责说明书管理
中心实行一岗一说明书制度,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制各岗位《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隶属部门、岗位层级、任职条件、核心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协作关系、考核指标等内容,作为入职定岗、日常履职、岗位培训、考核评价、调岗晋升的依据。
第六条 核心岗位通用职责
1.大局履职:服从中心统一管理与工作部署,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中心公益形象;2.岗位本职:按岗位说明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年度目标、项目任务;3.团队协作:主动配合部门内部与跨部门协同工作,保障整体工作有序推进;4.学习提升:持续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项目运营技能与政策法规;5.合规自律:坚守职业道德与廉洁底线,规范使用岗位权限,爱护公共财物。
第三章 各部门核心岗位职责界定
第七条 办公室岗位职责
负责机构规章制度建设、公文起草、文件归档、会议组织、通知传达、印章管理;统筹人事招聘、入职转正、调岗离职、档案管理、培训组织等人事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管理、办公秩序维护与对外基础对接;统筹内务督查、纪律管理、资料汇总、年审报备等辅助工作,配合各业务部门开展服务保障与综合协调。
第八条 项目运营部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公益活动、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方案撰写、组织实施、落地执行与全程督导;负责项目进度管控、服务质量把控、服务台账整理、项目总结与成果提炼;对接社区、合作单位、媒体资源,搭建公益合作体系;负责项目创新研发、服务模式优化与资源整合;配合完成项目检查、督导、评估、审计等工作。
第九条 专业社工岗位职责
开展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对接服务对象需求,开展帮扶、疏导、支持、赋能服务;做好服务对象建档、访谈、记录、跟进、回访等常态化工作;按项目指标完成服务频次、服务人数、服务任务;总结服务案例、参与专业培训与督导学习;坚守社工专业伦理,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第十条 特聘顾问岗职责
负责机构专业指导、项目督导、业务答疑、经验支撑,协助中心提升项目专业性、规范性与落地质量;参与机构制度优化、服务研讨、人才培养、案例评审等工作。
第四章 岗位履职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定岗履职要求
员工转正定岗后须严格按照对应岗位职责说明书全面履职,不得擅自缺位、怠工、敷衍履职。工作中落实工作标准、时限要求、质量规范,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第十二条 岗位补位与协作要求
在人员休假、调岗、空缺期间,部门须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与人员补位,确保岗位工作不断档、服务不缺位。跨部门协作由牵头部门统筹协调,配合部门主动履职。
第十三条 岗位禁止行为
严禁超越岗位权限违规操作、滥用岗位资源、消极怠工、敷衍履职、泄露机构机密与服务对象隐私、损害机构声誉等行为;严禁擅自更改工作流程、私自对接业务、瞒报漏报工作问题。
第五章 岗位调整、变更与交接管理
第十四条 岗位动态调整
中心可根据业务拓展、项目增减、工作调整、人员能力适配情况,依规开展岗位晋升、降职、平级调动、岗位轮换等调整工作。调整按《员工任用制度》履行审批备案流程,调整后同步更新岗位职责、权限、薪资待遇及档案信息。
第十五条 岗位交接规范
员工发生调岗、离职、休假、轮岗等岗位变动时,必须完成全面工作交接,包含工作资料、项目进度、业务资源、办公物资、财务事项、待办工作等,形成书面交接台账并经双方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未完成交接的,不予办结调岗、离职等手续。
第六章 岗位履职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 岗位考核依据
以本制度及各岗位《岗位职责说明书》为核心考核依据,将员工履职情况纳入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及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转正、评优、加薪、晋升、续聘、辞退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履职奖惩机制
严格履职、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评优、绩效奖励、优先晋升;长期履职不到位、工作拖沓、多次未完成岗位任务的,予以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绩效扣分;情节严重、影响项目推进、损害机构利益的,依规予以调岗、降职、解聘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制度衔接
本制度与中心《招聘管理制度》《员工任用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人事制度配套执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心现有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制度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杭州市临平区星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日常解释、监督执行与动态修订。
第二十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岗位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